【194】宁可为做错了后悔,而不是没做后悔

作者:Stacy 分类: 自我提升 发布于:2015-12-8 23:16 ė2650次浏览 60条评论

最近在读林达美国系列的书,虽然书比较老了,但还是觉得挺好看。这对夫妇以给朋友书信的形式,写自己在美国的见闻,借由一些案件或者是新闻热点,比如辛普森案,五角大楼文件,去研究这些现象出现的制度根源,这种制度建立完善的历史渊源,又是如何渗透每一个普通民众的生活之中。

今天其实是看到五角大楼文件那个故事的时候,联想到了一个朋友之前探讨的职场苦恼,Ta当时的处境是,事情比较重要又有些棘手,做错事情的风险比较大,不太敢去放开手做,有可能做砸了,但是不做吧,又会被老板责怪放不开,今年的KPI又达不成。

扯远了,还是先听完故事吧。

五角大楼文件大致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越战期间,当时的国防部长设立了一个专门工作小组,编写整理二十多年间美国对越政策的报告,报告涉及到一些内幕,包括美国政府在越战问题上对舆论和大众的误导和欺骗。这份报告属于绝密文件,数量也很少,一些去往国家图书馆,一些去往学术机构,以及民间智库公司。

越战其实也快结束了,这份报告更多的也是一些历史的反思和记录,但是去往智库公司的这份,被反战人士埃尔斯伯格看到,觉得有必要让民众知道,所以偷偷复制了文档,先是想通过政府的正规途径发表文件,未果,就找到了《纽约时报》,希望通过媒体发布。《纽约时报》连续发表了几篇之后,收到了纽约的联邦法庭暂停发表的禁止令,连续报导暂停。他又找到了《华盛顿邮报》,面对着4500页的机密文件复印件,当时的《华盛顿邮报》得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不同于《纽约时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斩后奏,《华盛顿邮报》面临的是,先行者《纽约时报》已经收到了禁止令,这时候如果坚持发表,有可能会被视为对抗法律,不尊重法庭。但正是因为有禁令,所以如果发表的话,就意味着树立了报纸“捍卫新闻自由”的形象。另一方面,如果不发表的话,被对手甩在后面,让读者失望,慢慢沦为二流媒体。风险与利益并存。发表与不发表的风险也是并存的。

中间做决策的过程非常复杂,最终《华盛顿邮报》还是发表了,虽然最后司法部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不过最后的判决实际上还是有利于报纸的。这是美国新闻史上和政府大规模的一次对抗,也因此导致了全美范围内的反战潮,促使政府不得不彻底结束越战。

《华盛顿邮报》的这个选择做的很是艰难,但是仔细想想,这个选择也在情理之中,面对4500页觉得民众应该有知情权的机密文件,作为走在捍卫新闻自由前列的媒体,很难什么都不去做。我猜想,做决策的时候,这些主编,包括最后拍板的发行人,想的可能是:宁可为做错了而后悔(发行人女老板后来提到是冒着毁掉整个公司的危险),而不是等很多年后回想起来,因为没做这件事而后悔。这其实也是以前提到的“遗憾最小化”观点体现的一个例子。(点击查看【158】遗憾最小化

回到开头那个朋友的苦恼中来,一些时候风险与利益并存,甚至更多时候,看不到暂时的利益,是风险和风险并存的,只能去预估比较风险,哪个更大哪个相对小。

对于Ta的例子来说,在工作中也很难什么都不去做,但事情不去做的风险要大于做错事情的风险,因为事情不去做KPI完不成老板就一定会让走人,另一方面,事情虽然难容易做错,总归有一半成功的可能性。

试试呗,万一就成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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