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离职潜规则
年底了,又开始到了跳槽找工作的高峰。大多数人还是希望在这个时候找到新东家,在年后直接到新单位入职,新年新气象嘛。
有朋友B也是这样计划的,之前兴冲冲地提起过新东家给了offer,这边公司虽然还没有提辞职,但打算忙完手上的项目就尽快提。后来隔了一段时间,问起来说怎么样啊这边辞了么,朋友苦恼地说,别提了,提倒是提了,惹出来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详细问了下,才知道对方在去面试新东家的时候,告诉了几个同事,有同事表面支持祝福云云,背地里却告知其他人,大家开会的时候当着老板的面也冷嘲热讽,免不了一番尴尬。
A听到挺惊讶的,当然不能把面试别家公司的事情和现在的同事讲啊!甚至到了离职当天,连下家都先不能透露,这是离职最重要的潜规则。
以前对于这个潜规则,A也是一知半解的,只是周围几乎所有离职的同事都是这么做的。一般是很突然地,得知哪个哪个同事要离职了,last day是哪天哪天已经定好了,然后大家互相约吃饭,饭局上也是把酒言欢,当事人只字不提下一个去处,大家也都很知趣地闭口不问。
有处得比较好的同事,出于好奇会私下里问一下,但得到的多半也是一个很模糊的答案,会说手上现在有几个选择,还没有最终定下去向,一个是XX领域,另一个是XX岗。(这种答案供参考)点到为止。最后往往是同事去了新公司,开始更新一些有关新公司的朋友圈状态,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去了那儿呀!
直到另一个朋友C在离职的时候,遇到了反面的例子,才明白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当时C由于和老板不太合,考虑跳槽,已经拿到了新东家的offer,新东家比较积极主动,所以也已经准备去了。但万万没想到老板得知了其去向,又恰好和新东家认识,从中作梗,最后虽然offer还在,但新东家态度明显冷下来,最后也就没有去成。
所以没真正入职新公司之前,还是尽量避开这个话题为好。这个不成规矩的潜规则,实际上是起到了保护自己的作用,避免节外生枝。
除了这个潜规则,离职还有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还是可以参考一下的:
1.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这种通知是单方面告知即可,也就是说,有单位“卡”住不让办理辞职是没道理的。不过现在很多公司基本提前半个多月提出就可以,交接工作比较多或者职位比较高的,时间可能更长一些。
2. 离职时候,直属老板还有HR一般会例行公事了解一下原因,或提一些建议,不必真的实话实说,因为一通抱怨也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万一哪天你可能还会回来呢。
3. 工作和下一任交接好,也算是基本的职业素养吧。
4. 公司的材料文档之类,如果不交接的话就碎纸机碎掉,不要个人留存,以防以后涉及其他纠纷。
5. 记得要开离职证明,也要保存好离职证明!因为这是入职下家公司必要的材料,以前做HR实习的时候,A就真见过不少心大的人入职时候说没开或者找不到了,这种其实是没法办理入职手续的。因为没看到白纸黑字说明对方已经和上一家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办理入职手续都是有风险的。
6. 社保续交的时间点,公司一般以每个月15号为分界限,15号之前离职的话之前的公司一般不继续缴纳这个月的社保的,所以这一点要问清楚两边分别缴纳社保的情况,以防断档。
本文出自 Stacy职场记,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及相应链接。
发表评论